福建中医药大学文明宿舍、文明教室评比办法

发布时间:2010-08-12

一、组织领导

文明宿舍、文明教室评比活动由校学生工作指导委员会具体指导,学生社区服务中心组织实施,评审人员由校学生工作指导委员会、学生社区服务中心、学生自律保卫队及学生会生活部有关人员组成。

二、评定标准

(一)文明宿舍评定标准

1.守纪。模范遵纪守法,自觉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和学生公寓(宿舍)管理规定,学习、生活有序。

2.整洁。生活、学习用具摆设整齐、美观、成型成线,室内清洁。门窗明亮干净;地面清洁,无烟头、纸屑、痰迹;各类家具、墙面无蜘蛛网积尘;无乱涂写刻画,无乱张贴;被褥,床单、枕巾干净整齐平整;床下鞋子摆放有序;阳台整洁,无乱堆放杂物,卫生间无异味积垢,垃圾袋装化。

3.健康。追求生理、心理、社会健康,培养高尚情操,树立崇高理想。

4.高雅。室内布置美而不俗,专而不染,积极向上,能充分反映大学生的精神风貌和高尚的情操,能营造浓厚的文化氛围。舍标要能体现当代大学生积极向上、团结进取、勤奋好学的精神风貌或体现专业特色。

5.安全。有较强的个人安全意识,掌握防火、防盗及对自然灾害的应变措施。

6.团结。全体人员互相关心,互相爱护,互相礼让,互帮互学、团结奋进,无谩骂、无争吵。

(二)文明教室评定标准

1.整洁卫生。每日安排值日生轮流做好教室卫生,教室内无积尘、蜘蛛网、痰迹、烟头、瓜果皮核;课桌椅面干净,抽屉内无纸张杂物;门窗明亮无积尘,墙壁无积尘蜘蛛网,无乱张贴;黑板干净,粉笔槽无粉笔积尘;灯架、电风扇无积尘。

2.优美文雅。教室内设有班级公约、学习园地。通过适当的装饰美化学习环境,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黑板上方应挂有国旗,板报应及时更新,内容健康丰富,版面活泼。

3.爱护公物。教室内无使用各种违规电器,无随意搬动和改变室内的设施,教室设施无人为损坏,门窗、课桌、墙面无乱涂写、刻画张贴。

(三)“文明宿舍”、“文明教室”创建工作先进单位评定标准

积极组织开展学生文明宿舍、文明教室创建活动,学生整体素质和内务卫生较好;积极协助学生宿舍、教室管理工作,辅导员经常深入学生宿舍、教室;经常宣传和组织检查学生宿舍、教室文明创建工作,有计划、有落实;党员、学生干部模范表率作用好,文明宿舍、文明教室比重较高,无后进宿舍;学生文明宿舍、文明教室创建活动富有成效和特色;学生生活区青年志愿者示范区创建工作扎实有序。

(四)“文明宿舍”、“文明教室”创建工作先进个人评定标准

及时宣传落实创建文明宿舍、文明教室工作要求和部署,以身作则较好;工作积极主动,能全面履行工作岗位职责,所负责班级文明宿舍、文明教室比重较高,无后进宿舍;在文明创建活动中有特色,有创新,学生整体文明素质较高。

三、评定程序

(一)文明宿舍、文明教室评定程序

1.日常评比

周检查:由宿舍楼(教室)管理员、学生自律保卫队、学生会生活部、各学院(部)学生会轮流组织负责每周不定时的一次检查。

月检查:由学生社区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各学院(部)辅导员负责每月不定时的一次“文明宿舍”、“文明教室”检查。

日常检查成绩总分100分。其中,学生社区服务中心、辅导员检查的成绩占40%,宿舍楼(教室)管理员检查的成绩占30%,学生自律保卫队、学生会生活部、各学院(部)学生会检查的成绩占30%,加上奖励分,减去日常违规的扣分,综合评出最后总分。

2.候选名额的产生

“文明宿舍”候选名额:日常综合评比成绩排在前120名的宿舍推荐参加校“文明宿舍”的评定。

“文明教室”候选名额:日常检查综合总分排在前30名的教室推荐参加校“文明教室”的评定。

3、审核评定

由学生工作指导委员会组织有关部门、各学院(部)分管学生的副书记组成审核组,对候选的宿舍、教室进行检查评定,评出70间的“文明宿舍”、20间的“文明教室”。

日常综合评比成绩排在最后20名的宿舍定为“后进宿舍”。

(二)学生宿舍、教室日常行为加减分

1.加奖分标准

(1)宿舍成员积极追求上进,思想觉悟高,敢于制止生活区中的不文明现象,维护生活区的安全稳定。酌情加1?3分。

(2)积极参加学校组织开展的社区文明创建活动(如:宿舍布置比赛、舍标设计比赛、社区篮球赛、社区十佳歌手赛、宿舍文化艺术节等),每次加0.5分。在活动中获得第一名的加3分,第二名的加2分,第三名的加1分。

(3)凡未列入奖励项目而确需奖励的,可参照相应条款予以加分。

2.日常违规行为扣分标准(按每人次计算)

(1)未按时熄灯扣2分

(2)在楼内墙上乱涂乱画、乱张贴者扣2分

(3)不遵守作息制度,晚归者扣2分

(4)乱拉电线、网络线扣3分

(5)大声喧哗,向楼下乱丢杂物者扣5分

(6)不遵守公共场所卫生管理规定的行为扣5分

(7)留宿外人扣5分

(8)在生活区打架斗殴扣10分

(9)在宿舍内经商扣10分

(10)在室内使用明火,使用违规电器 扣10分

(11)宿舍成员态度恶劣,阻碍正常检查扣10分

(12)损害公共设施行为扣10分

(13)未申请随意使用教室扣5分

(14)随意搬动教室课桌椅扣5分

(15)其他违规行为       酌情扣5?20分

(三)“文明宿舍”、“文明教室”创建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评定程序

由各学院(部)组织材料上报,由校学生工作指导委员会组织评定。先进单位每次评出一个学院(部);先进个人在学生公寓管理人员、各学院(部)辅导员中产生,每次评出十名。

四、评比时间:

每学期一次,具体时间由学生工作指导委员会确定。

五、奖惩办法:

1.被评为“文明宿舍”、“文明教室”的,由校学生工作指导委员会颁发奖状及奖金,全校通报表彰,并推选参加省市文明宿舍、文明教室的评比。

2.被评为“文明宿舍”、“文明教室”创建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的,由校学生工作指导委员会颁发奖状及奖金,全校通报表彰,并推选参加省市“文明宿舍”、“文明教室”创建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的评比。

3.文明宿舍的成员,根据《学生学年综合考评办法》规定予以加分。

4.定为后进宿舍给予以下处理:

(1)全校通报批评,限期整改。

(2)凡是连续2次定为后进宿舍的,除全校通报批评外,还将由校学生工作指导委员会建议所在学院(部)给予纪律处罚。

六、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七、本规定由学生社区服务中心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