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妆与形象设计》课程实践教学大纲

发布时间:2010-11-24

课程名称:化妆与形象设计           课程编号:

课程类别:专业课                   课程性质:必修课 
适用专业: 中医美容专业(本科)

课程总学时:54 学时                      

实验(上机)计划学时: 27学时                   

开课单位:  福建中医药大学针灸学院

一、           大纲编写依据

本大纲的编写是根据本专业的培养目的和《化妆与形象设计》课程教学大纲的要求而确定的。以就业岗位所需的知识、能力、素质结构为依据,着重培养学生的操作技能,使之能熟练的使用化妆和形象设计的各种手段、技法,以获得对自我和对他人有意味、美好形象的设计;使理论与实践相结合,进一步加强学生的对本课程理论知识的掌握。

二、           实验课程地位及相关课程的联系

本实践课程和理论课程是相辅相成的。本课程所涉及的实际操作内容,是作为对理论知识的理解而开设的,通过一定的实践课熟悉并掌握课堂讲授的基本技能。使学生学习完该课程后能具备系统的理论与一定的实际操作和应用能力。

三、           实验目的、性质和任务

本实践课程是为了培养具有实际操作能力和创新能力的综合型、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主要训练学生的观察、想象、空间思维及动手能力;明确美容化妆和形象设计的目的意义、基本原则、要素和化妆的注意事项;要求学生能熟悉各种化妆工具的使用,熟悉色彩、服装、发型、饰物等与整体形象设计的关系。并掌握面部各部位化妆的基本操作方法及日妆、晚妆的要求和一般步骤,特别是基面化妆、眼部化妆、眉部化妆和唇部化妆的基本操作方法。

四、实验基本要求

1、  实验项目和实验内容的选定及其选定原则说明

本着培养学生基本实验技能和具体实践操作的目的和要求,本章节实践教学依学科设置,从属于理论教学,重理论知识的强化,注重技能操作的训练和实践能力的培养。实践内容包括演示性、综合性实践实训两种方式为主。演示性实践以训练学生基本操作能力标准化为教学目标;综合性实践以主要培养学生综合分析问题和处理问题的能力为教学目标;通过实践实训,加强理论基础课与专业技术课的融合和实践能力的提高,以达到医疗美容技术类专门高级人才的培养目标。

2、  每个实验项目应达到的教学要求和具体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