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重点学科建设验收指标体系说明:
验收指标体系设立一级指标6项和二级指标21项,二级指标中带“☆”或“★”者为核心指标,共6项。验收指标体系尽可能对能够直接量化的指标予以量化,对不能量化的指标予以定性。
总分值为100分,每项二级指标设A、B、C、D四个得分等级,对各级评价要素和评价标准予以明确,检查时直接按所得等级对应的区间分值给分。
验收结果按照专家组打分情况划分等次。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重点学科建设验收指标体系说明:
验收指标体系设立一级指标6项和二级指标21项,二级指标中带“☆”或“★”者为核心指标,共6项。验收指标体系尽可能对能够直接量化的指标予以量化,对不能量化的指标予以定性。